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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建集团成本合约与法务部检查指导四分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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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浙建集团成本合约与法务部经理陈平一行检查指导四分公司成本合约法务工作。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胡伟权,投资与成本合约部经理、清欠办主任余立成,法务部经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姚东彪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孙永杰关于分公司概况、合约管理、成本管理、清欠工作和法务工作五方面的汇报,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的翻阅检查。

陈平对四分公司内部承包和专业分包合同全部采用浙建集团示范文本、分公司毛利润上缴工作给予积极的评价,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作为有底子的老牌分公司,在浙建集团上市后的高要求下要积极推进和完善分公司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二是进一步重视风险管控,土建项目尤其要加强过程的管控;三要学习领悟浙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沈德法提出的“决”、“催”、“清”三个字的精妙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上,有力推动分公司的发展。(四分公司  杨敏杰)